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264号 提案的答复
来源: 2017-12-08 14:32:38
九三学社楚雄州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楚雄州科研机构和大学科普基地作用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健全体制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关于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国家科普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都明确提出,科研机构和大学要利用科研实施、场所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近年来,我州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展了一些科普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结合自身科研优势除开放部分实验室外,还积极组织参与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普日等重大公众科普活动;举办面向公众作科普报告或讲座;组织科普进校园、进农村等社会化活动。但也还存在对开展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科普工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亟待加强;科技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不够;科普工作人员缺乏持续保障等问题。
在下一步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加强、改进科普工作中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和引导,提高科研机构和大学对科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科普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范畴,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科普工作在科研机构和大学中的地位。二是引导科研机构和大学建立健全搞好科普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体系,从而保证科普工作稳定、健康、持续的开展和科普效果的不断提高。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做好科研资源向科普资源转化工作。把大量闲置的科技资源,如报废的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科研人员的科研经历、科研过程案例等转化为科普资源;用言简意赅的科普语言把深奥、专业的科技成果表达出来;充分挖掘科技资源中的科普创意。
二、 支持和鼓励多渠道开源,建设特色活动阵地
支持和鼓励科研机构和大学结合科研内容、教育需要,多渠道开源,募集科普工作经费,精心设计建设科普走廊。一是以项目的形式支持科研机构和大学加强科普走廊、科技展览馆、科普活动中心等科普设施建设,培养专(兼)职科普辅导员、讲解员。二是鼓励社会团体、组织、企业或个人给予资助建设特色活动阵地。三是鼓励结合科研内容,在彰显科普公益性之余,开发科学商品、纪念品、科普展品,开发体验类、拓展类、互动类科普项目。
三、深入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
开展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主的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学,加强对学生探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指导。一是不断推进青少年科技教育。《楚雄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提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科学课程体系,更新科技教育内容,加强对探究性学习的指导;引导高中阶段学生开展科学创新与技术实践的跨学科探究活动,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与科学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活动;强化高校科学基础课建设,加强科学史等科学素质类视频公开课建设。2016年在全州中小学共开设科学课程8.71万节,受教育人数达27.36万人次。二是组织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全州组织各种青少年课外科技活动2009场次,参与人数达23.94万人次。三是组织发动中小学师生参加楚雄州2016年度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云南省第30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参与人数达到1.46万人次,我州参赛作品获得较好成绩。组织“大手拉小手一科普报告希望行”云南行活动在楚雄州的1 5所学校进行,6位专家共作了1 8场科普讲座,共6000余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此次活动。邀请省、州3位专家到我州楚雄城区4所学校作科普讲座4场次。
四、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切实推进工作落实
近年来,州委、州政府都把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楚雄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考评对象、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方式、考核步骤和考评结果应用等,制定了楚雄州县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和楚雄州州级成员单位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增加了对28个州级成员单位的考评,进一步推进了科学素质纲要的深入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委对我州科技工作的支持与参与,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楚雄州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30日